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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感覺,悶悶地,像沈在水底。想呼吸,卻呼不出空氣,卻也不會窒息。

最近看了一本57歲女作家寫關於「愛情」的觀點。

      每一個故事所談的都是一樣的事。同時,也使我感到無限地害怕,害怕女人就是這樣被社會價值觀的需要而走入家庭、甚至丈夫可以不愛太太,只為有兒女,算準妻子的排卵期,當一切具備家庭的要素完整時,妻子便擺在家中,而丈夫外遇,遇上真正愛的人。卻也沒有離婚,只是維持現狀,孩子都在國外也不會發現父母親之間的異樣,甚至丈夫為了折磨妻子,在家中強暴了她。這些感受大概只有女人明白,強暴自己的太太與跟自己的妻子做愛有什麼不同?告上法律,法官也很無言的,清官難斷家務事,但這家務事是何等地令人害怕?背後不斷折磨的是什麼?

      愛情,能否回到最最原始的單純?無關婚姻、社會價值觀?只是單純因為喜歡而在一起,更與時間到了,該有一個老婆、該有一個家庭之類等理由,而選擇一個「適合」婚嫁的女人?這麼說來,男人自私嗎?女人該說她愚蠢嗎?

      我相信,愛情是可以單純地令人難以置信。但我也將愛,世俗、物化了。

在「考古學」一篇中,有那麼一段是褵王妃對睡皇子的判書,也許不需要讀完那本書,也能感受到書中女人因為愛,卻被物化的痛苦。

我即將無聲無嗅的死去,而你並看不見。

你總是看不見,那麼,活著或死去,於你並無差別,於我亦然。

      當一個女人說出這樣的一段話語......想想,用女人的同理心,便可知是多麼地沈痛、無奈、與愛過之後的怨恨。

      唯一的解藥是什麼?大概是彼此之間地真愛,單單純純地相愛著。好容易的事;也好困難的事。

       心痛著,我深愛著,也身在其中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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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722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